365bet线上投注欢迎您!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您现在的位置: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偏政办发〔2017〕123号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

来源:偏关县政府办时间:2017-10-24 编辑:王跃 点击数:

偏政办发〔2017123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六十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全县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好《财政部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下称《通知》)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通


 

知》(税总办函〔2017〕371号)和《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的通知》(晋地税函〔2017〕175号)要求,现对进一步做好全县环境保护税征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税工作协调组:

组  长:田小平(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董二万(县财政局局长)

陈晋峰(县地税局局长)

        沈俊杰(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张永在(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雪峰(县地税局副局长)

        杨建文(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  维(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协调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地税局,主要负责工作协调、资料收集、整理、传递等相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雪峰(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永在(兼)

杨建文(兼)

              李  维(兼)  

办公室成员:李春花(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常剑锋(县地税局税政股股长)

高  俊(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二、积极做好准备工作,摸清税源底数,及时交接档案资料

(一)开展专项调查

县环保局要配合县地税局在全县开展环境保护税专项调查,认真摸底调研,全面掌握底数。一是全面摸清全县应税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排污费征收情况,征收办法等;二是全面摸清全县环保税改革涉及企业名单、数量、行业分布等;三是全面摸清重点企业排污种类、数量、检测设备安装、计算方式、近二年来缴纳排污费情况(原排污费由收费局代收)等。做好环保税开征准备。环保税正式开征后,县环保局、地税局要密切监控税费收入变化,对于变化较大的,要根据专项调查的数据资料,认真评估分析,查找原因,做到心中有数。

(二)按时交接档案资料

县环保局、县收费局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2017年9月底前和2018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数据交接。县收费局于9月底前将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排污费征收数据等资料信息移交县地税局。县收费局于2018年3月底前将2017年全年排污费征收数据等资料信息移交县地税局。交接的档案资料应包括2016年以来排污费缴纳单位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数据,排污量核算方法、排污许可证发放信息、排污费征收依据等。

县地税局对交接的纸质复印资料应逐户建册、集中保管,对交接的电子资料要安全存储,做好备份。档案交接要实行痕迹化管理,档案保管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做好信息系统准备工作

环境保护税核心征管软件纳入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统一开发建设,省局将于2017年11月底完成环保税网报系统等软件开发、测试工作。2017年12月15日前,按照税务总局部署,完成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本地参数配置和调试。县地税局和县环保局要按照省级税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安装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做好数据交换、比对、复核以及本地参数调整等信息系统测试工作,确保信息共享平台运转顺利。

四、加强培训辅导,做好税法宣传贯彻工作

县财政局、地税局、环保局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学习培训工作。一是确保地税局、环保局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税法内容、把握工作要求;二是开展纳税人辅导,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重点培训等多种形式,确保纳税人掌握税收政策和纳税申报要求。同时要通过广泛运用广播电视台、网络媒体、组织宣传、发放传单、张贴公告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宣传环境保护税法,为开征环境保护税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点击数: 打印文章